環境影響評價是在區域開發或項目建設前對項目建設期間和運營后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通過科學分析、預測,提出相應對策的一項技術性較強的工作。
根據國務院1998年11月29日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國家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要求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公司環境影響評價團隊是由多學科背景的專業人員所組成的,他們對大多數工業行業的生產流程有很深的了解,其對工程分析、影響預測及污染防治的能力為業界高度評價。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涉及面廣,需要大量的基礎數據,復雜的計算和分析,才能有客觀合理的結論,在多年環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快速反應流程,能在符合評估要求的前提下,以較短周期完成環評工作,為客戶贏得寶貴時間。
一. 編制工作程序
項目建設方(甲方)
1.洽談有關編制工作事宜;簽定工作協議書。
2.主管技術人員在現場配合本所調查項目選址周圍環境及生產情況,并提供必要的有關技術資料。
3.配合本所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過程中核對有關資料、數據。
4.到本所領取報告書(表);閱讀、認可填報內容,并送環保行政主管審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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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待項目建設方;洽談有關編制工作事宜;簽定工作協議書。
2.主管工程師前往項目現場進行調查了解。
3.核對有關資料、數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畢后通知委托方領取。
4.對項目建設方就報告書(表)提出的疑問予以解答。
二. 雙方基本責任
1. 甲方(項目建設方)
1) 提交如下有關資料:
建設項目相關材料(如項目可行性報告等);項目擬選址有關資料。
2)為現場調查提供必要的方便。
3)負責解釋項目生產、原材料使用、污染物排放等有關情況。
2.乙方(安徽通濟環??萍加邢薰荆?br/>1)按照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限編制報告書(表)。
2)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工作。
3)負責解答甲方就報告表提出的疑問。
4)為項目建設方保守技術和業務秘密。